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二十一冶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矿钢铁兰州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甘01民初62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五矿钢铁兰州有限公司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104元,予以退还。 |
| 裁判日期 | 2020-05-07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