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兰州科星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乌鲁木齐市新康威技术有限公司 兰州科星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康威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 预交的案件受理费985.58元(乌鲁木齐市新康威技术有限公司交纳),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日期 | 2020-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