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顺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丘市忠发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商丘市忠发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柘城县天平路“天平佳苑二期”4号楼2单元13层2-13-1号房屋的房产权属登记所需相关资料提供给产权登记机关,并协助原告***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商丘市忠发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0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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