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南票支行 葫芦岛通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南票支行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