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顶山市享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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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平顶山市享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平顶山市享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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