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口市宣化开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张家口市宣化开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宣化区建)504号房屋一套作价546030.23元,交付申请执行人王昊鹏抵偿本案债权及执行相关费用共计260522.11元。位于宣化区建)504号房屋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王昊鹏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王昊鹏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申请执行人王昊鹏于收到本裁定书后30日内退还被申请人张家口市宣化开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作价款超出申请人债权部分285508.12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