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分行
广西闽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凭祥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分行撤诉。案件受理费4,879元,减半收取计2,440元,由原告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分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0-25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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