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七台河亿丰焦化有限公司 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45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