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调解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烟台市城新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9)鲁0687民初436号 原告:烟台市城新建筑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邢新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洪雷,山东息相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代理人:任子达,山东善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烟台市城新建筑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与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成学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 修红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