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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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唐山市云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玉田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玉田分公司 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玉田分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玉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三日内给付原告唐山市云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8830032元及利息(利息以883003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3月11日起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唐山市云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