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盐城市精工阀门有限公司 江苏汇能华盛气体有限公司 江苏华盛气体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盐城市精工阀门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50元,减半收取计1125元,保全费1045元,合计2170元,由原告盐城市精工阀门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