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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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泰州海建金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泰州市海陵区宏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江苏海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泰州市世纪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泰州海建金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泰州市世纪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海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6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相关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0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