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高青和悦电动车有限公司 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德恒印刷有限公司 淄博炫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高青和悦电动车有限公司、淄博德恒印刷有限公司、淄博炫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在10240582.77元以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07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