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北航液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河南北航液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200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1月14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河南北航液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