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市盛久翔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河南化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化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工程差价5374元; 二、被告河南化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房屋租赁费8400元,评估费2000元; 三、被告河南化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的违约金168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上述一、二、三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49元,由原告***承担60元,被告河南化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58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