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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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维持本院(2019)新01民终566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16410.17元,由新疆福鼎工贸有限公司负担1444.10元,湘潭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4966.0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534.25元,由新疆福鼎工贸有限公司负担4885.48元,湘潭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5648.7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