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湘潭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西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福鼎工贸有限公司
优派能源(阜康)煤焦化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维持本院(2019)新01民终566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16410.17元,由新疆福鼎工贸有限公司负担1444.10元,湘潭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4966.0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534.25元,由新疆福鼎工贸有限公司负担4885.48元,湘潭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5648.7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8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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