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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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豫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北开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南新豫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8748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5元,由原告负担25元,由被告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