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阳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海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595元、利息123元以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以本金6595元为基数从2020年2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和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6-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