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豫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祈福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0102民初6923号 原告:河北豫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贾国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景、成晓鹏,河北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北祈福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睿,河北必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北豫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祈福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6月11日立案。2019年10月9日,原告河北豫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河北豫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1131元,减半收取5565元,由河北豫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史化璞 人民陪审员秦建堂 人民陪审员张秀萍 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刘静 |
| 裁判日期 | 2019-10-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