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
中收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疆新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中收农牧机械有限公司
新疆国地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37308元(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6-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