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双维集团有限公司 保定市清苑区新华世纪中学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河北双维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259元减半收取计7129.5元由原告河北双维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