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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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鹤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云南昕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通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联合中小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弥渡联合企业应急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云南通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740元,由原告云南通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