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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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临沂中南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327民初4241号 原告:临沂中南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吕琦,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前伟,山东方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子帅,山东方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临沂中南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5日立案。2019年8月30日,原告临沂中南置业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临沂中南置业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临沂中南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庞立飞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靳如洁 |
裁判日期 | 2019-08-30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