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佳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洪阳冶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 法院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内0303执11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8-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