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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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百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502民初222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东营百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四路1号8幢302室。 代表人:邢建林,经理。 被告: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82号国家级采油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楼。 负责人:李建利,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东营百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原告张素芬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郭桂荣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周原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