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58,006.86元,或者扣留、提取其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者冻结、查封、扣押其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被执行人在财产被查封、扣押后3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扣押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01-10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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