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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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 新乡市伟业化工有限公司 河北瑞达净水剂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新乡市伟业化工有限公司价值971433元的银行存款、证券、股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期限1年,查封期2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河北瑞达净水剂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