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盛泰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69,671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8年2月15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如被告未按照本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被告湖南盛泰建筑有限公司对被告***的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20元,减半收取为4,010元,由原告***负担1,600元,由被告湖南盛泰建筑有限公司负担2,4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