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荣成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荣成市石岛南车渔工商总公司 威海市丰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荣成成山典当有限公司石岛分公司 荣成市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8634元,退回原告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