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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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8634元,退回原告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9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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