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怀远县安顺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831民终3384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可在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邱永军

裁判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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