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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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宏达运输有限公司 高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裘江支行 杭州鑫福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鑫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2019)浙0109民初9933号民事判决书第3页第14-15行的“本院于2019年6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原告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采取了相应保全措施”补正为“本院于2019年6月26日立案受理后”;第7页的“案件受理费131943元,由杭州萧山宏达运输有限公司负担,高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鑫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鑫福纺织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杭州萧山宏达运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裘江支行,高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鑫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鑫福纺织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补正为“案件受理费131943元,由杭州萧山宏达运输有限公司负担,高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鑫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鑫福纺织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