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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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9)鲁0687民初6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广元坝区,现住烟台市莱山区。 委托代理人:**,山东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惠安县,现住烟台市莱山区。 被告: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邱仅生,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邱建煌,该公司职员。 原告***与***、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成学波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与被告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成学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修红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