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芜湖市华吉过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唯雅诺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安徽唯雅诺净水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在118万元范围内进行保全; 二、前款项下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执行。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芜湖市华吉过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