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省电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泰瑞数创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沈阳印章研究制作中心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辽宁省电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七日内给付原告泰瑞数创科技(沈阳)有限公司工程款265070.47元; 二、驳回原告泰瑞数创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76元,由被告辽宁省电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