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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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对锦绣城小区5号楼第二至十九层共计18层的伸缩缝按照结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修复,***承担连带修复责任。 案件受理费6970元,由***、***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刘周信 审 判 员 张华明 人民陪审员 李少锋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李静静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