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棣鑫岛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泰恒特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河北泰恒特钢有限公司所有的A7通用门式起重机一台、电炉煤气净化装置二台、斗提机一台、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一台、变压器S11-2500/10四台、变压器S11-2000/10二台、变压器S11-1250/10二台、球磨机设备一台、造球系统设备一台、宿舍空调五十台、渣包五个、铁水包五个、翻斗车一辆、叉车一辆、铲车一辆(查封期间由河北泰恒特钢有限公司负责保管,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转移权利、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保全的行为),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0-06-0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