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报告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临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临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报告

(2012)临执字第77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岩峰,该公司经理。

地址:临城县岐山湖大道西头路南。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临城县东镇镇中羊泉村,农民。

本院2013年8月30日受理申请执行人河北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要求履行临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临刑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河北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书,现本案执行终结。

执行员  宋少辉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杨晓乾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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