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稻庄支行
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
山东昌泰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正诺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商好峰在中国银行东营东城支行营业部224707831696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546.15元)、在中国银行广饶支行营业部239007064085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223.74元)、在中国银行广饶支行营业部240310070912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106.17元);被执行人山东昌泰工贸有限公司在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南支行81×××02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0.00元)、在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61×××79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稻庄支行37×××89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0.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从2019年7月18日起至2020年7月18日止)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冻结被执行人商好峰在中国银行东营东城支行营业部224707831696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546.15元)、在中国银行广饶支行营业部239007064085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223.74元)、在中国银行广饶支行营业部240310070912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106.17元);被执行人山东昌泰工贸有限公司在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南支行81×××02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0.00元)、在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61×××79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0.0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稻庄支行37×××89账户存款16222337.29元(实际控制0.00元)。冻结期限12个月。(从2019年7月18日起至2020年7月18日止)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7-18
发布日期 2019-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