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鸿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山东万达地产有限公司 东营市东旭房地产中介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山东万达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约金16631.82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4元,减半收取计577元,由原告***负担400元,由被告山东万达地产有限公司负担177元。由被告山东万达地产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17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