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宝力优特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君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重庆宝力优特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君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299834.3元及利息(利息以299834.3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19年9月18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797.51元及保全费2019.17元由被告重庆宝力优特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深圳市君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预交7816.68元,由本院退还,被告重庆宝力优特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7816.68元,逾期未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14
发布日期 2020-06-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