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元,由申请人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