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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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宝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业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深圳市宝安辉煌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宝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深圳市德业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辉煌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81026115.97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等额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