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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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易购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天隆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支付45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以45000元为本金,从2020年1月15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广州市天隆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63元,由被告广州易购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