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恒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州市恒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5-55号B101车位的产权过户及房地产登记手续。 本案受理费6100元,由被告广州市恒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31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