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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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创丰纺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8民初7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被上诉人***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8民初7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上诉人广州创丰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630元,财产保全费4250元,合计9880元由被上诉人***和***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044.88元,由被上诉人***和***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