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联创启晨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25万元或保全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代理审判员任倩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龚媛 |
| 裁判日期 | 2019-09-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