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鑫莹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公示催告
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宣告申请人成都鑫莹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号码:001××××1556;出票人: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黄田坝支行;收款人:成都鑫莹科技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9年4月28日;汇票到期日:2019年10月28日;金额:130000元)无效,申请人成都鑫莹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请求支付。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成都鑫莹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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