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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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杭州佳久铝业有限公司 杭州富阳真力机械有限公司 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111执恢455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徐苏君、陈雷、王笛、戴晓霞、王佳林、蒋文彬、杭州富阳真力机械有限公司、杭州佳久铝业有限公司、陈卫东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苏君、陈雷、王笛、戴晓霞、王佳林、蒋文彬、杭州富阳真力机械有限公司、杭州佳久铝业有限公司、陈卫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原执行案号:(2017)浙0111执5038号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