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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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泰州市茂澜商贸有限公司 泰州市高港区大江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泰州市诺亚方舟人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泰州市茂澜商贸有限公司、泰州市诺亚方舟人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区大江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4916256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18-05-04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