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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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建筑工程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分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624241.95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